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档案转接方式分为:邮寄、自提、代取三种,毕业生需认真核实后确认其中一种转接方式,并分别按照以下各方式对应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进行档案转接办理。
一、档案邮寄
1. 下载、填写《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档案转接申请表》,(附件1),必须经本人签字、粘贴或插入身份证图片;
2. 下载、填写《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档案邮寄汇总表》(附件2);
3. 调档函:毕业生需提交用人单位或具有保存档案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人才市场不予出具的可以不提供,其他企事业单位不予提供的需提前向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做出说明;
4.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三证复印件;
5. 请学生在办理前咨询本人的档案接收单位是否需要学校出具档案转接通知单,若需要,学生需下载、填写档案转接通知单(附件3)。
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档案办理指定邮箱:YjsDA@hg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方式:档案邮寄+姓名+XX级,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将通过EMS专用通道邮寄毕业生档案。
二、档案自提
(一)自提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调档函(部分人才市场可能不予提供);
2. 《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档案转接申请表》(附件1);
3.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三证复印件;
4. 档案自提证明(附件4)
5. 请学生在办理前咨询本人的档案接收单位是否需要学校出具档案转接通知单,若需要,学生需携带档案转接通知单(附件3)。
(二)档案自提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开学期间);
(三)档案自提办理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教二楼406。
三、档案代取
(一)代取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 《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档案代取委托证明》(附件5),必须有档案所属毕业生本人签字;
2. 《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档案转接申请表》(附件1)必须有毕业生本人签字,粘贴或插入身份证图片(或用人单位工作证明);
3. 档案所属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三证复印件;
4. 档案代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档案代取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开学期间);
(三)档案代取办理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教二楼406。
四、表格填写说明
1. 档案接收单位:指具有保存档案资质的单位,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不要与工作单位相混淆。
2. 档案接收地址:指档案邮寄单位的地址,具体到县/区、街道、门牌号。
3. 档案接收地址邮政编码:指档案接收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4. 档案接收人:指接收档案的管理人员,如:李老师等,如接收单位无确定接收人,均填写“负责人”。
5. 档案接收人电话:指档案接收单位电话。
五、其他事宜
1. 档案滞留在学校或留在毕业生本人手中,无法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请毕业生尽早把档案转到档案接收单位。
2. 如有特殊情况,请先联系学院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