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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切实保证各项资助资金落实给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实施意见》(冀地大〔2019〕93号),结合我校实际,对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和 年级“认定小组”,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和在校生要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在企业微信“智慧地大”的“困难认定”中“困难生申请”模块中提交线上申请。认定结果务必进行网上及公告栏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并将学生申请表及学院的公示材料存入学院档案,以便备查。认定工作结束后,学院通过企业微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导出加盖公章。

三、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辅导员要认真核对学生姓名、学号、困难等级等信息,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评议小组名单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并盖章,于9月12日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hddxszzglzx@163.com。

附件1.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