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校级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本科生评优评先办法》(校发[2021]15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评优评先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我校2021级、2022级、2023级全体本科在校生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各学院(部)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作用,按照《河北地质大学本科生评优评先办法》规定流程开展评选工作,严格对标评选基本条件,认真核对成绩排名和荣誉奖项,做到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坚持民主评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杜绝发生“以次充好”、“人情私授”、“讲平衡”等情况,真正发挥评先评优工作实效。
(二)各学院(部)要统筹谋划、精密部署,主管学生工作书记要对评选工作全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并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师负责全院评选工作的推进落实。
(三)学生工作处有权对学院在评比工作中出现的不妥行为予以纠正与指导;对在评选过程中以评谋利,故意伪造、谎报成绩成果和荣誉,严重违反党规校纪的,学生工作处将通报校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转专业学生的评定工作,由原学院负责完成。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评选出拟获奖名单后,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至学生工作处。
1.《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优良学风班登记表》一式一份(纸质版);
2.《三好学生信息汇总表》、《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XXX学院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和先进个人名单》(格式见压缩包);
以上材料表格的电子版、名单模版随通知一并发送,详见“表格模版压缩包”,请务必使用今年模版。
4.纸质版“优良学风班”事迹材料一份(含班级成绩单)。
5.纸质版学院评优评先工作总结一份,写明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具体流程、评定依据及评定结果等内容。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四、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部)于11月29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科。材料电子版在纸质版审核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xsk87208072@163.com,严禁将此邮箱告知学生,以免学生以学院名义私发名单。
2.各类登记表排列顺序,要与相应汇总表一致。优良学风班的班长直接确定为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附件1中名额),排放在本班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和汇总表的最后一位。
3.报送前请务必认真核对学生姓名、专业、学号等信息,学校印发的获奖文件和荣誉证书所用姓名(班号)均以学院报送的电子文本为准,一经报送、不予更改。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科联系。联系人:王毅,联系电话:87208072。
附件:《2023-2024学年各学院(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2023-2024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院 |
2021—2023级 在校生数 |
三好名额 (学生数12%,向上取整) |
优干名额 (学生数6%,向上取整) |
2021—2023级 班级数 |
优良学风班名额(班级数20%,向上取整) |
地球科学学院 |
998 |
120 |
60 |
40 |
8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563 |
68 |
34 |
19 |
4 |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996 |
120 |
60 |
36 |
7 |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
1168 |
140 |
70 |
44 |
9 |
宝石与材料学院 |
469 |
56 |
28 |
17 |
3 |
经济学院 |
1002 |
120 |
60 |
36 |
7 |
管理学院 |
2090 |
251 |
125 |
77 |
15 |
信息工程学院 |
1699 |
204 |
102 |
56 |
11 |
数理教学部 |
640 |
77 |
38 |
23 |
5 |
法政学院 |
891 |
107 |
53 |
33 |
7 |
艺术学院 |
1469 |
176 |
88 |
52 |
10 |
语言文化学院 |
533 |
64 |
32 |
22 |
4 |
体育教学部 |
30 |
4 |
2 |
1 |
0 |
合计 |
12548 |
1507 |
752 |
456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