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23-2024学年山水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评选条件,严把评选标准
2023-2024学年的评奖工作,严格按照《河北地质大学山水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河北地质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在参考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基础上,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具体评选人数详见附件1。
对于转专业学生的评定工作,由原学院负责完成。
二、切实落实责任,公平、公开、公正评选
各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序,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提出本学院拟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经审核,凡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公示材料存入学院永久性档案,以备检查。
三、上报材料要求
1.各学院(部)务必于10月30日将材料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在纸质材料审核无误后,发送至邮箱hddxszzglzx@163.com。
2.奖学金评定工作完成后,各学院(部)需上交一份纸质版工作总结,要写明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具体流程、评定依据(尤其是单项奖学金)及评定结果等内容。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30日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河北地质大学学生奖学金信息汇总表》按先等级后年级排序,单项奖学金放到各年级的最后,其中“奖学金名称”填写“山水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或者“单项奖学金”;“思想品德考核成绩”换算成分数成绩填写。银行卡请务必使用农行卡。
4.个人登记表顺序与《河北地质大学学生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X学院2023-2024学年拟获奖学生名单》顺序保持一致。辅导员要认真核对学生姓名,学校文件和奖学金证书中的姓名都将以学院上报的电子文本为准,上报后不予更改。
四、上报材料
1.《河北地质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纸质一份);
2.《河北地质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信息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3.《XX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以上材料模板请到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使用,请务必以模板格式制表。
4.《综合测评成绩表》,按照模板将同年级同专业所有学生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序,需注明成绩单统计截止时间,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5.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纸质一份)。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