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其中,一档每人每年2200元、二档每人每年3300元、三档每人每年4400元。
二、评定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以及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冀教财〔2019〕52号)、《河北地质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河北地质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河北地质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文件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和评审办法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三金评审时间紧、政策性强,请各学院克服困难,认真执行,避免重复工作。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2,并及时完成三金评定工作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9月6日-9月19日完成本学院初评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2.9月20日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9月23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4.10月11日上报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
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按时报送材料,以免延误整体工作进展。
附件:1.三金名额分配表
2.三金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3.三金评定调查问卷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