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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24年度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其中一档每人每年2200元、二档每人每年3300元、三档每人每年4400元。

二、评定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以及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冀教财〔2019〕52号、《河北地质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河北地质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河北地质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文件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和评审办法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三金评审时间紧、政策性强,请各学院克服困难,认真执行,避免重复工作。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2,并及时完成三金评定工作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3。

、时间安排

1.9月6-919日完成本学院初评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2.920日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923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4.10月11日上报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按时报送材料,以免延误整体工作进展。


附件:1.三金名额分配表

2.三金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3.三金评定调查问卷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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