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河北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21}14号)等有关通知要求,对我校2024-2025学年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工作,具体安排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为在省内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二)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简朴。
二、资助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履行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应享受不低于二档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程序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各学院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在企业微信“智慧地大”的“困难认定”中“建档立卡申请”模块中提交线上申请,并收取学生扶贫手册原件(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将学生申请材料及“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于9月5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hddxszzglzx@163.com。
四、保障措施
各学院要把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实行学生工作书记负责制,指定专门人员做好对象认定工作。要加强建档立卡政策宣传力度,使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受助权利。
附件: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
2.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