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加强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切实保障贷款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方便贷款毕业生顺利毕业,现将2024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核查毕业生信息
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认真核对《河北地质大学2024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贷款信息明细表》(附件1、2)中的学生信息,如发现统计名单中有遗漏现象,或者有毕业生提前毕业、学籍异动(休学、退学、降级、留级等)等情况,请在原稿上予以更正或补充。更正后的《毕业贷款信息明细表》于5月28日上午12:00前加盖学院公章,递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生进行毕业确认
(1)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通知贷款毕业生在2024年5月31日前办理以下手续:生源地为河北省内在信用社贷款的毕业生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yd.hee.gov.cn/)更新个人信息、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自行下载《毕业确认表》,表中带*栏必须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生源地为河北省外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自行下载《毕业确认表》,表中带*栏必须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
(2)各学院于6月5日前统一组织贷款毕业生审核《毕业确认表》,由学院辅导员负责审核《毕业确认表》上各项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监督学生本人签名并摁手印确认,不得代签。如学生在外求职和实习,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摁手印的毕业确认表寄回学院审核,于6月11日上午12:00前学院统一将学生完整的《毕业确认表》(一式一份)按《毕业生名单》排序后递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自留一份。
三、学校审查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报送的《毕业确认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后台)中完成学生的毕业确认审核工作,并将未做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反馈给各位辅导员。
毕业生离校后将根据还款计划书还本付息。
四、注意事项
(1)因考研继续深造的贷款毕业生,变更个人信息时需由学生本人持考研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原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就学信息”栏目中“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专业科目类别”、“学历”、“学制”、“毕业日期”、“学号”等要如实填写所考取学校对应的相关信息,其中“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要填写全称,不要填写简称。若不能按期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工作,在继续深造期间的贷款利息将由个人承担。
(2)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还款时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学生毕业后,开始自付利息和本金(以银行的还款计划为准),每年12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还款时至少应于正常还款日前5日将本年度应还本息存于还款账户或充值到借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如需提前还款,学生需于每年的1-10月的1-10日向当地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资金存入个人还款账户,银行将于当月20日进行扣款。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没有按时还本付息的学生信息将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到学生今后的经济、信用行为(如就业、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等)。同时,国家开发银行有权利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违约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以便强制回收贷款。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务必督促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和毕业确认工作。加强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督促学生信守承诺,及时还本付息。
附件1: 河北地质大学2024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贷款信息明细表(国家开发银行版)
附件2: 河北地质大学2024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贷款信息明细表(河北省信用社版)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