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就业育人,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我校毕业生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全省重大战略布局,将个人理想追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同频共振,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学函[2024]7号)要求和《河北地质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冀地大[2018]49号),开展我校2024届“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和“河北地质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在籍的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3%,且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产生,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严格按照《河北地质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冀地大[2018]49号)执行,且在校期间各科必修课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居于前20%,无不及格科目,未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1.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未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校期间各科必修课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且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4.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5.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当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使评选过程成为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评选结果要在学院官网和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公示材料需存入学院永久性档案备查。推评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补报。
(二)报送要求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4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科。报送纸质版材料的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3,一式一份)、《XX学院2024届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4,一式一份),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填写意见后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编号”根据附件1中所定范围自行编号。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中的文字内容均须采用电脑输入的方式,具体要求见附件7。
2.《河北地质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附件5,一式一份)、《河北地质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统计表》(附件6,一式一份)、《XX学院2024届河北地质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7,一式一份),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中的文字内容,均须采用电脑输入的方式。
3.各类推荐表、登记表中的填表时间和学院意见落款时间均为学院公示期满日。
4.报送的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的顺序相一致;附件5、附件6、附件7的顺序相一致。
报送的电子版材料:附件2(Word格式命名方式为:编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附件3、附件4、附件6及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发送至邮箱xsk87208072@163.com。
请各学院安排一名老师专责此项工作,严格审核材料,认真填写、核对报送的材料,一经报送,不再修改。各学院将评选工作以正式文字报告形式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科。本次评选工作的情况,将纳入年底工作考核,请各学院认真对待。
附件:1. 2024届各学院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汇总表
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4. XX学院2024届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名单
5.《河北地质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
6.《河北地质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统计表》
7.《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及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