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档立卡资助政策解答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推进教育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冀教财〔2016〕2号)和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7〕2号)要求,为了加强河北省建档立卡惠民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顺利落实,使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受助权力,现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解答如下:
1.什么是建档立卡学生?
答:简单讲就是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对扶贫开发对象建档立卡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基础和前提。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精神,建档就是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立卡就是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建档立卡学生应在各级扶贫办或扶贫主管部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能够查到本人信息,学生所在家庭应该持有国务院统一印发的《扶贫手册》。
2.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答:我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同等享受该政策;在国外就读期间不享受此政策。此外,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简朴。
3.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就读的河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学校在落实建档立卡资助政策时,对于提供材料手续齐全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待有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免除或补交。
4.学生如何申请办理资助手续?
答:学生需提交《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及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至我校学生工作处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惠馨园416,咨询电话0311-87207615),学校审核后存档备查。学生申请时提交的《扶贫手册》原件,学校只留复印件存档,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
5.如何认定建档立卡学生?
答:持有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的学生可初步认定该学生为建档立卡学生,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河北省扶贫部门进行最终核实、认定。
学生应实事求是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受助资格,否则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6.对在修读本专业规定课程(学分)以外,自愿增加的辅修、选修和第二学士学位、双专业及双学位课程,政策如何执行?
答:建档立卡资助政策主要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业要求。对在修读本专业规定课程(学分)以外,学生自愿增加的辅修、选修和第二学士学位、双专业及双学位课程的(含双学位、辅修),学生应当缴纳相关费用。
7.入学时不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后纳入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学生,政策如何执行?
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学校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建档立卡学生提出的申请。入学时不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后纳入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需从下一学年开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