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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考场规则

发布日期:2024-02-24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地质大学考场规则

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生应认真学习考场规则,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考场纪律,干扰监考教师执行公务。

生应在考试前10分钟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进入考场所有考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无效。无有效证件或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

考生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定的位置入座(一般隔排隔位就座)。考生就座后要认真检查桌面、桌内及附近有无涉及考试内容的物品、字迹,并报告监考教师进行处理。否则,考试开始后,一经发现,视情节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学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检查试卷有无缺页、少题等情况,确认无误后,用钢笔或圆珠笔先在试卷和答题纸上指定位置按规定填写学号、姓名等,以备监考教师核实。班级、姓名要字迹工整、清晰。

考生应按任课教师要求准备考试用具,凡考试使用的文具等一律自备,不准相互借用凡在考试过程中,互传考试用具的,均按违纪处理。

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试卷印刷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或试探与试题答案有关的问题,不得与周围同学讲话,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否则按违纪处理。

要保持考场肃静,维护考场秩序。考试期间不准离开座位,原则上不准上厕所(有特殊情况的应有监考教师陪同),不准代交答卷交卷后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谈论、喧哗。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本规则适用于培养方案确定的所有课程的任何方式考试。

十一 本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二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